English 旧版回顾 虚拟校园 网站地图
 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教学服务  招生就业  学校服务  信息公开  科研管理  图书资源  学风建设  理论园地 
学校新闻
· 我院检验系党总支走进逸景社区宣讲...
· 我院检验系团总支医学检验之家社团...
· 我院检验系党总支开展宣讲十九大精...
· 我院到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观摩学...
· 药学系党员同志瞻仰革命遗址重温入...
 
通知公告
助学服务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学校服务>>助学服务>>正文

关于我院2014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的补充通知

2014-10-09 14:52 来源: 作者:学生处资助中心 编审:学生处 点击数:[ ]

各系部:

为做好我院2014年国家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通知各系,望各系按照要求做好我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和上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1、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必须是已进入《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中贫困生数据库》的新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对于未进入“高中贫困生数据库”因特殊情况而造成家庭致贫(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入学费用)的学生,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才能申请。被我省高校录取的外籍新生,如在高中阶段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可直接申请国家助学金。否则必须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以及户籍所在省、县资助管理部门证明,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各系学管老师通知辅导员登录《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58.42.243.119,查看本班评定的国家助学金学生是否符合以上条件。在此,为了更的做好此项工作,请各系部、班级的评议小组认真审查,确保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到国家的资助。

 

                                   学生处资助中心

                                  2014925 

 【打印网页】    【收藏网页】    【关闭网页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分享到:
 
导航链接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网上咨询 校园征集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地图) 邮编:550081

电话:0851-4127087 招生电话:0851-4127116,4127117

版权所有: 28365365体育在线备用 黔ICP备09005459号

邮箱:webmaster@gynvc.educ.cn

网站安全隐私说明 网站版权声明

扫一扫,关注我
学校微博二维码
总访问量: 03306285
今日访问量: 0000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