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的通知》(筑人社通[2016]81号)的要求,现就我院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工作人员以及2015年以前公开招考尚未参加初聘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职称申报条件与程序、科技成果申报程序及手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社会保障、公民科学素质讲座、职业道德、知识产权、公共礼仪等。
三、学习方式
初聘培训实行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统一颁证、集中学习和网上自学相结合方式培训,采用网上结业考试。
四、培训考核
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80学时和成绩登记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上,同时发给《贵州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新进人员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新进人员在两年内未参加初聘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
六、培训时间、地点
初聘培训时间为10天(集中学习和网上自学)(7月初至8月底,具体参加培训班时间按人社局通知,待定)。
七、培训要求
1、集中培训时严格考勤制度,一律不准请假。
2、报名: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于6月22日前将报名费240元、一寸免冠照片及电子版交到409办公室。
3、联系方式:4127112(鄢超)
2016年6月20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