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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处长:肖奇志(主持工作)
分管工作:学生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管理、成长成才服务等工作。完成院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和工作。
联系电话:0851-82222178
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管理、成长成才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对各系学生工作的考评,负责指导、督促各系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宿舍文化建设规章制度,负责优秀学生激励体系的建设管理。
四、负责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审理和备案工作。负责对系部记过及以下学生处分的审核,负责留校察看及以上学生处分的办理;
五、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例会,交流及沟通学生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六、 负责对各系班主任、辅导员量化考核、津贴发放进行审定。
七、 负责学生资助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奖、贷、补、助、免”的审批和发放工作。
八、 负责与医基部共同做好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九、 组织实施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及素质培养工作。
十、负责学生处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负责处室内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
十一、 深入基层,定期到各系了解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指导各系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十二、 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十三、 副处长协助处长作好全院学生管理工作,完成好分管工作。处长不在时由副处长主持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