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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处长:李文 分管工作:全面主持保卫处的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和处里分管的业务工作,履行处长职责,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4708396
副处长:许慧红分管工作:协助处长建立健全学院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分管的工作落到实处,认真抓好分管处室文件的收发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联系
电话:0851-2222180
工作职责
一、保卫处是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做好动态信息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努力维护学院的政治稳定、治安稳定。
四、落实学院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盗窃案件的发生。
五、向公安机关报告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查处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积极维护学院治安秩序的稳定。
六、落实学院各职能部门、系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实施和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措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做好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八、调解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九、对院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十、对经学院批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十一、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