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纪律监察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室主任:王少杰
监察室副主任:段峥
联系电话:0851-4126983
工作职责
一、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 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学院的改革、建设、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协助学院党委和行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学院行政机关、部门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贯彻执行学院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监察建议;对经立案检查必须给予行政处分的教职员工做出监察决定。
四、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
五、协助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的教育;宣传、表彰先进;对典型违纪案件予以通报。
六、加强专项检查工作,对招生录取、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的招投标、职称评聘等工作进行监督。
七、协助和督促有关处室、系(部)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规章制度。
八、负责督促、检查学院纪检监察室有关决定落实情况,维护正常的工作纪律和学院利益。
九、 负责学院纪检监察室各种会议、学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文字记录工作 。
十、负责学院纪检监察室各类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审核、分发、上报、立卷归档及安全保密工作。
十一、负责机要函件、报刊、学习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及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及信访件的分类、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及时做好结果反馈以及统计、上报和立卷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及调研工作。
十四、负责学院纪检监察室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十五、负责学院纪检监察室业务经费的请款、保障等工作。
十六、完成学院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