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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
副书记:黄希
分管工作: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学院青年团员的思想动态,加强团员的道德修养,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51-4127129
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团委和院党委的工作布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每年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和团总支书记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二、作为党的有力助手,团组织应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时期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对全校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配合党委做好学生中的党建工作。选择有利时机,精心组织一些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的活动,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促进青年德、智、体全面发展,真正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工作中应有的战斗力。
三、认真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纪律,完善团的工作制度,加强团员的管理,使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系统化。办好业余团校,健全团内“三会两制一课”(支委会、支部大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制度;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建立健全团总支的工作档案。
四、帮助和指导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加强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五、共青团组织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有责任、有义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党、团组织反映青年的正确意见,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
六、加强团的宣传阵地建设,包括黑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开展好团的宣传工作。
七、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八、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着力培养广大团员青年的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实践创新能力。
九、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成才。
十、关心团员青年的心理健康,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十一、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