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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副主席: 王兴华 分管工作:协助工会主席完成各项工会工作 联系电话:0851-84708028
工作职责
学院工会是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全校教职工自愿结合起来的群众组织,其任务是配合支持学院党委和行政开展工作,是连接学校和教职工群众的纽带与桥梁,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工会部署和院党委的工作,制定学院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学院发展改革以及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搞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参政议政,切实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利益。
三、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调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做好各自工作的积极性。
四、组织召开工会工作例会,研究制定贯彻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和党委批示的意见及研究工会工作。
五、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工会思想组织建设,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
六、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主动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和教职工个人的合法利益、民主权利。发挥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七、发挥工会女工委员会作用,做好女职工保健工作,同歧视、虐待妇女儿童行为作斗争。支持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及妇幼工作。
八、组织会员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职工生活福利,不断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
九、接纳会员,收缴会费并管好用好工会活动经费和其它固定资产物品,搞好工会统计报表。
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其办事机构的职能。
十一、承办学院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